唐朝皇帝的私生活 一夜御九妃连续九天

  在大清王朝的时候,皇帝临幸妃子完全是凭着自己的喜好。如果他看不上,那个这个女子就有可能在宫中等上一辈子。然而,在唐朝,皇帝的81妃嫔都会被临幸,每月到了那么几天,就是皇帝最为痛苦的日子,一夜要连续御九女,持续搞九天,羡煞人也啊。唐朝是个很人性化的王朝,这一点在对待女性的问题上表现的尤为突出。在婚姻上,她们如果觉得生活不够美满,可以主动提出离婚,甚至可以协议离婚;在着装上,她们想穿男人衣服就穿男人衣服,想坦露胸部就露胸部,要多开放有多开放。

  民间的女子尚且如此,宫里的女子的待遇就更不一般了。譬如在唐中宗的时候,皇帝的妃子可以在宫外建宅子自个儿单住,要零花钱有零花钱,要仆人有仆人,而不必住在皇宫里面天天伺候皇帝。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唐朝的后宫侍寝制度,无论是时间安排,还是人员选择,都堪称人性化的典范。

  唐朝的大明宫规模巨大,是明清紫禁城的三倍。地方大了,里面的人自然就会多,别的朝代是后宫佳丽三千人”,唐朝的后宫人数达到了惊人的佳丽数万。为了管理如此庞大的娘子军”,唐朝统治者实行了品级制,一共八级,与官员的管理模式异曲同工。皇后贵为国母,与皇帝一样独一无二,无需划入品级制度,至于其他妃嫔等级如下:

  正一品为夫人,包括:贵妃,淑妃,德妃,贤妃四类;

  正二品为九嫔,包括:昭仪,昭容,昭媛,修仪,修容,修媛,充仪,充容,充媛;

  正三品为婕妤,正四品为美人,正五品为才人,这三个等级人数均为九人,合在一起统称二十七世妇;

  正六品为宝林,正七品为御女,正八品为彩女,这三个品级的人数均为二十七人,合称八十一御妻。

  根据品级的不同,各级宫妃享受的待遇也不同。第一等的夫人是除皇后之外最高等级的人,相当于宰相级别的人,服侍她们的人包括数目庞大的随侍女官,宫女,针黹妇,杂役等等,加上负责后宫炊事用度的宫女,比一个宰相府的人还要多。另外,还有一些工作是宫女们不能胜任的,于是就出现了由太监们充当劳力的如下机构:

  掖庭局:主要负责掌握后宫簿籍;

  奚宫局:负责管理后宫的疾病以及死亡;

  内仆局:这个机构比较有趣,主要负责后宫的照明系统,当时的照明用具是蜡烛,所以他们就负责管蜡;

  宫闱局:这个是最忙的部门,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秘书处,事无巨细,全要操心,包括有掌扇、给使等等职务;

  内宫局:类似于今天的财务部门,负责仓库及出纳。

  除了这五大局外,为了把这些美女们养得白白胖胖的,皇宫里还设置了内侍省,共有内侍(长官)四人,内常侍六人,内谒者,监六人,内给事八人,谒者十二人,典引十八人,寺伯二人及寺人二人。他们作为太监的管理机构,负责培训、考核宦官,保证向后妃们提供一流的服务。

  太监宫女们伺候后妃,后妃则伺候皇帝。她们的伺候时间集中在晚上,为了体现人人有份,又兼顾尊卑有别,皇帝每月的夜生活安排是按照月亮的阴晴圆缺来安排的:每个月的前十五天,月亮越来越圆,而后十五天则渐渐变缺,所以呢,初一到十五就由地位低的御妻一直轮到最高的皇后,而十六到月底前则反过来由地位高的轮到低的。其中,皇后的福气最好,可以在十五、十六独占皇帝两天。

  而数量最多的八十一个御妻只能在每月二十二到三十的这九天里,每九个人共同伺候皇帝一夜。

  可怜的皇帝们白天忙政务,晚上忙御妇,一夜九人,而且要连续九天,那种痛苦是常人很难体会的。不过这也正体现了唐朝的人性化,试想在清朝,皇帝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,随意翻牌子,如果他看不上的女人,一辈子都等不到见面的一天。有清一代,不知道多少女子在皇宫里守了一辈子活寡。

  而唐朝的轮岗侍寝制则取消了皇帝的选择权,使每一个女子都有机会得到温存,不管皇帝本人愿不愿意。男女平等的思想在这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。

  唐朝曾因一个营妓而引发一场国难?事情发生在公元785年,唐德宗准备封大臣张延赏为宰相,然而在拜相诏令即将下发之时,当时的“天下第一名将”李晟跳出来反对,言辞激烈,德宗只得作罢。为何李晟要反对张延赏拜相?说白了,就是因为一个营妓。这个妓女生于何年、死于何月,是倾国倾城、风华绝代,还是能歌善舞、精通书画,史书均无记载,甚至连李晟、张延赏二人与其发生关系的来龙去脉我们也不得而知,只知道她叫高洪,是成都军营里的一名妓女。

  六年前,张延赏还担任剑南西川节度使(相当于军区司令)的时候,吐蕃和南诏联合进犯西川。当时的李晟也是节度使,受朝廷委派,从别处赶来西川,刚来时,张、李二人主客关系处理得不错,相处还算融洽。但是很快,李晟在带兵打仗、捍卫国土之际,阴差阳错地认识了高洪,稍后,李晟抓住机会,率军出击,很快大获全胜。趾高气扬的李晟凯旋时,偷偷带上了高洪,但保密工作没做好,事情让张延赏知道了。张气得暴跳如雷,立刻派部队将高洪追回,高洪本就是张延赏的,李晟不得不给,人是要回来了,但是李、张二人的梁子由此结下。于是当皇帝要拜张延赏为相之时,已身为中书令(名义上的宰相)的李晟坚决反对,由于他强大的影响力,反对有效。

  这件事使得李、张二人的感情自然更加“深厚”,一个营妓引发了两个男人的冲突,如果这两个男人都是普通百姓倒也罢了,问题是这两个男人都是叱咤风云的人物。这个时候,李、张二人的老板唐德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。

  德宗知道自己的两个得力助手不但面不和,心也不和,多多少少感到压力,就一直寻找机会想摆平此事。一次宴会,德宗又跟李晟、张延赏二人说了一通“夫妻和则家兴,将相和则国兴”的大道理,看着二人似乎上套了,就拿出一段非常名贵的绸缎,让二人分别系上,以表示和解。

  既然皇帝出面了,用绸缎打个结又不费多大功夫,于是二人都照办了。李晟意犹未尽,拍拍胸脯大嚷:“为表示诚意,我愿和张大人结为亲家。”皇帝一听非常高兴。可是张延赏却远远没有宰相肚里能撑船的风度——他断然拒绝!李晟和皇帝面面相觑。

  矛盾不但没有化解,反而严重恶化了,照理说,作为领导的唐德宗,如果想继续重用二人,今后还得努力做一番协调工作,然而历史告诉我们他不但没有。而且在将相相争时还袒护张延赏,或许因为他看张延赏比较顺眼吧。

  既然将相无法和平共处、互惠互利,他就应该明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,应该将“鱼”置于他处,绝对不能使其影响“熊掌”发挥正常功能,可是很遗憾,他也没有这么做。最后,张延赏还是成了宰相。

  在对吐蕃的战争中,李晟不断获胜,但是由于德宗对李晟功高震主的疑虑以及张延赏的谗言,李晟的虚衔不断被拔高,然而实权不断地被剥夺,多数时间里只是按时朝见而已,山呼“万岁”之后便靠边站了。

  对于这种将相不和、君猜臣忌的情况,敌人的嗅觉往往是最灵敏的,机会不容错过!吐蕃遂派遣使者向德宗请和,李晟坚决反对,理由是凭他几十年的经验,深知“戎狄无信,不可许”。宰相张延赏则抱着“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”的信条,极力驳斥李晟的意见,主张和谈。

  德宗呢,他素来对吐蕃抱有好感,而张延赏又素来是他最亲密的战友,自然同意会盟,可是就在双方相见,歃血盟誓,然后大碗喝酒、大块吃肉、载歌载舞的时候,吐蕃突然撕下化装舞会的面具,把唐朝官吏抓的抓、杀的杀,唐军措手不及,几乎全军覆没,血流成河。

  悲讯传来,张延赏又怕又羞,一病不起,不久即一命呜呼。经此一劫,唐朝损失惨重,以至于在此后好几年里,尽管有李晟等战将拼命血战,唐朝对于吐蕃的侵犯还是只有招架之功而没有还手之力。德宗悔恨交加,郁郁不得终日。

  一名营妓,自然卑微不足挂齿,但两名朝廷最有权势的大臣因为她的原因而交恶,进而影响了国家政治、军事,酿成了巨大的灾难,千百年来,无数士人为此扼腕叹息!李晟、张延赏二人不断地受到人们的指责,作为事件的当事人,他们无疑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